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会员入会流程
一、基本介绍
第一条:为满足广大教育工作者和致力于推动家校社共育工作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加入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家校社育工委”)的要求,加强对会员的管理和服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章程》,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发展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三条:会员在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统一注册登记。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已全部授权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发放会员证,并对会员实行分类管理,提供会员服务。
二、个人会员招募对象
推动家校社共育的科研人员、院校师生,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教育工作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和弘扬者,广大家庭代表,均可以申请成为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的个人会员。
三、单位会员招募对象
推进家校社共育工作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家庭教育研究和推广的院校机构,致力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机构(包括各地学会、 研究会、协会、中小学校、高等院校等),均可以申请成为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的单位会员。
四、入会程序
会员入会程序:
(一)阅知《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章程》,了解研究会情况(具体见网站:www.chinawea.org.cn),认同并拥护研究会章程,自愿加入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
(二)确认符合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章程规定的会员入会条件,可以行使会员权利,必须履行会员义务;
(三)申请个人会员,请填写《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个人会员申请表》;申请单位会员,请填写《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申请表》,指定单位代表与工作联系人,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申请表等资料填好后,快递至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或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bjjxsgy@163.com;
(四)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进行资格审查;
(五)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理事会审议通过;
(六)媒体(新媒体)网络公布入会名单;
(七)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指定工作人员办理入会手续,颁发会员证书。
五、个人会员服务
个人会员分为一般会员,理事会员,常务理事会员。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通过以下方式对个人会员提供服务:
(一)会员专属培训、交流、学习、合作活动
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会员专属的大型培训、交流、学习活动,也可同年会并开。每年举办两次理事专属的培训、交流、学习活动,每年举办四次常务理事专属的培训、交流、学习活动。
(二)在线日常学习机会
会员可获得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定期开设的线上专题讲座学习资格,一律优先进入家校社共育学习群,随时为会员进行学习答疑。
(三)线下日常学习机会
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定期开设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班、亲子研学游,举办专题讲座、学术研讨会、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全国公益巡讲活动等,会员一律享受报名优先参加,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优先通知会员(时间、地点、内容等)。如有必须收费的活动项目,会员可获得会员专属的折扣(优惠)条件。
(四)举办全国性大型活动包括学术研讨会等,理事参加可享受两次嘉宾待遇,常务理事参加可享受五次嘉宾待遇。
(五)身份展示确认
个人会员获得会员证书(可以对外展示),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网站可查询。
(六)荣誉表彰
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每年对先进会员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一次荣誉表彰,并通过媒体对外进行新闻报道。
(七)尊享驻京接待服务
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在京设立会员接待处,设立理事、常务理事专属接待处。为会员及理事来京出差、旅游、办事等提供方便。
(八)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在全国各地设立或指定其它单位设立的培训基地,会员及家属皆可优先报名参加学习。
六、单位会员服务
设立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与各单位会员的关系是业务指导关系,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通过以下方式对单位会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提供服务:
(一)学习机会
1.在线学习机会
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指定的在线学习课程(微赞直播、腾讯会议号、钉钉直播群、其它学习直播平台)。
2.线下学习机会
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班、亲子研学游,举办专题讲座、学术研讨会、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全国公益巡讲活动等,除可享受报名优先参加外,如参加收费的活动项目,可获得单位会员专属折扣(优惠)条件,并为参加的理事单位提供3个免费学习名额,为常务理事单位提供6个免费学习名额。
3.企业文化专属培训活动
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每年为理事单位提供2次企业文化培训活动,为常务理事单位提供4次企业文化培训活动。
(二)宣传及荣誉
1.学术及成果展示
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举办的重要学术活动或重要会议中,可以优先展示理事单位(包括常务理事单位)的学术成果和先进经验。
2.证书牌匾
颁发理事单位(包括常务理事单位)证书 + 荣誉牌匾(允许对外宣传及展示),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网站可查询。
3.荣誉表彰
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每年对先进单位会员进行荣誉表彰,并通过媒体对外进行新闻报道。
4.列入协办单位
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每年定期举办全国大型活动及学术研讨活动时,为理事单位提供5次列入协办单位和提名机会,为常务理事单位提供一年的列入协办单位和提名机会。
(三)重要会议交流
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二次理事会议,常务理事单位每年召开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围绕本会各项开展的工作进行深入研讨与交流,各单位委派代表出席会议。
(四)会员活动服务
1.校企交流
提供与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联盟下的教育机构、知名院校、成功企业、示范社区等进行专业培训、经验介绍、人才培养、项目合作等方面的交流和考察机会。
2.品牌活动
根据单位会员的需求和兴趣,单位会员可以向秘书处申请征得同意,以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的名义举办交流会、文化沙龙、公益以及慈善等重要活动。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给予支持并派代表亲自参加支持。
3.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根据单位会员举办活动产生的社会影响力,会联合国家级媒体、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五)其它服务
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帮助单位会员争取政府购买服务、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完成优质教育项目立项工作。
(六)单位会员通过以下途径接受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1.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参加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召开的工作会议或经验交流会;
3.参加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各项专题活动。
七、权利和义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指定代表享有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三)获得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进行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章程及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的规定;
(二)执行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决议,完成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维护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参与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开展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家庭教育的研究与推广,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与传播;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会员或单位会员如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章程》的行为,经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或撤销,并交回发放的证书。个人会员未经同意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单位会员未经同意不交纳会费,并无故不参加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单位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并交回单位会员证书。
八、附则
本办法和解释权属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可以联系柴老师微信,下载并填写会员申请表
微信二维码:
也可点击下方链接直接下载附件填写好后用微信发给柴老师。
家校社共育指导工作委员会个人会员申请表.docx